3、任职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。在日常的学校生活中,任课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活动安全和学具使用安全等方面的教育,特别要突出自我保护和同学间相互保护(主要指不在廊道、拐弯处奔跑,相互不打闹,不拥挤、有序进出校门和教室,不在校园内玩弄电器设备,不带危险物品到校或不玩弄锐利的教具和学具等)的训导。